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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桥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规范
发布时间:2021-03-1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张勤

 

一、备课

每个班级对应教材1个必备主题方案及1个课时教案,不要惟教参,要有自己的思考,鼓励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教学方法指导课,方法指导要深入细致,体现年级不同的梯度和要求

二、教学

教学成长手册相关活动主题,或者教学梦想课堂等自主选题(可以从成长手册、校本课程、家乡资源、家乡民俗、社会热点等方面选题)。

三、作业:

1个主题要有方案等系列材料,倡导自主选题的作业,倡导作业即作品。内容形式要丰富多样,体现活动的过程,可以美化,允许多种形式的批阅、评价,期末时完整材料上交。

四、评价

1、综合实践学科一学期考察一次,注重考查学生能力。

2、要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学习结果),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制定目标,增强信心。

3.评价标准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进步幅度,不止关注教师评价,还要结合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之间的同伴评价。

4.评价标准应以个体内差标准为主,并结合绝对标准、相对标准进行评价。

5.学生的综合实践成绩应以“等第”来评定

6.学生期末成绩必须于语、数、英学科期末考试前及时交各班主任,每个班级的必备主题方案和教案,相应的支撑材料上交教研组。

五、教研活动

每学期至少1-2次教研活动,教研组活动次数和质量是评选先进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的主要条件。积极承办联盟校活动、共同体活动、片活动和县教研活动等。教研活动可针对某一种课型进行同课异构或同一主题不同课型的教学研讨活动,从而达到教研活动的指导作用,帮助教师深入实施课程。积极参加县、市教研活动,按要求参加活动、上交材料。学校教师获得市、基本功、优秀课获奖的,根据获奖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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