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崔桥小学教师奖励、慰问、补助实施标准
为体现学校教师的主人翁精神,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根据全总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我校工会在组织活动中奖励项目及标准:
1、 优秀学员奖励;
2、 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
3、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学校工会奖励时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人数控制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奖励标准为人均不超过300元。
二、 我校工会可实施的补助项目及标准:
1、 生活特困补助:遭受意外灾害,造成本人严重伤害或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
2、 大病补助:本人患癌症(含白血病)或肾移植或由疾病引起的截瘫或腹水型肝硬化或由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严重尿毒症及其它严重疾病;
学校工会补助标准每年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以精神鼓励为主。
三、 我校工会可实施的慰问项目及标准:
1、 教师春节、端午、中秋慰问:3个节全年不超过1000元。
2、 教师本人生日蛋糕:不超过300元。
3、 教师本人生病住院:每次探望不超过200元。
4、 教师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子女)亡故:不超过500元、一个花圈。
说明:
以上奖励、慰问、补助标准,根据学校工会经费年度收支情况酌情开支;
以上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崔桥小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