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常教计〔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秋学期生活补助经费申办工作,通知如下:
将《告家长书》内容及时通知到全体学生家长并再次普及宣传本学段资助政策;(中午各年级组长到文印室领取,今天发下去)
根据困难认定符合要求的家庭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中表1个人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全部证明材料原件交到学生中心初审。(具体认定条件及相应证明材料要求见告家长书)(9月26日截止)
各班主任建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
四、9月28日向教育局资助中心上报申办材料。
崔小学生中心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