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崔桥小学第六届教代会代表推选办法
武进区崔桥小学小学第五届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常州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试行)》及区教育局工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任期满后进行改选,改选前需产生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现将选举代表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代表人数:
本届教代会设定正式代表35人,占全校总人数(含代课老师)的40%。
二、代表比例:
教代会代表中教师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代表占一定的比例,青年教师占一定比例。
三、代表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参与意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四、代表名额: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教职工人数在80人及以上的学校,实行教代会制度。代表名额不得低于教职工总数的30%。代表中应有领导干部、教师、管理人员、职工,其中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35个正式代表分配名额如下:
组别 | 人数 | 代表数 | 备注 | ||
行政组 | 22 | 35*40%=14 | |||
教师组 | 低年级组 | 7 | 35*60%=21人 | 3 | |
中年级组 | 13 | 6 | |||
高年级组 | 12 | 5 | |||
音体美科组 | 10 | 5 | |||
代课教师组 | 15 | 1 | |||
备案教师组 | 9 | 1 |
五、选举办法:
1.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和工会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组进行。
3.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在校内进行公示。
武进区崔桥小学
武进区崔桥小学工会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