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奖励办法》的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激发教师发展动力,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与水平;为充分调动学校教科研兴校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学校的教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常州经开区特设定了教育发展基金。崔桥小学根据《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奖励办法》制定了此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榜样引领。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吸引人才、促进发展。培养吸纳一批德才兼备的名教师、名校长,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经开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4. 调动和鼓励学校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开区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整体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
二、适用对象
崔桥小学在编教师、备案教师。
三、考核办法
参照《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学校奖励办法》和《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教师奖励办法》。
四、考核流程
1.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奖励办法》自主申报。
2.成立领导小组,对考核教师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并签字盖章。
3.考核教师的材料在校内公示,杜绝弄虚作假。
4.申报材料统一以学校为单位报送,于每年7月1日前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文教科(经开区管委会7059室)。
五、管理部门
校长室、教师中心
六、考核小组
组长:蔡小玉
副组长:胡波、夏一震、杨金雄
组员:范国焕、张勤、丁洪艳、陆奇良、朱正华、汤惠芳
俞秋枫、周琦瑾、金立成、彭建国
此制度从二0一九年六月开始执行。
附件:
1.《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学校奖励办法》
2.《常州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教师奖励办法》
崔桥小学教师中心
二0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