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
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和《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现对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考核对象为常州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发展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在岗的下列人员: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二年度;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三年度;第七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一年度;第十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二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讲师参照正高级教师参加年度考核)、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和“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
(二)考核时间
1.考核时间为2020年1月—12月(第七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2020年7月—12月),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
2.2020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二、考核内容
1.“五级阶梯”优秀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2.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
三、考核流程
(一)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流程
1.各单位对照相应文件的要求,在校内公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考核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2.各单位将《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送交于4月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109室,电子稿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158529261@{域名已经过期}。
3.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后统一送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再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流程
1.每名考核对象提供《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2)一份(不装订),并根据考核内容附一年来有关证明、论文或论著等复印件。学校经办人审核复印件、原始记录等材料后签名、加盖公章,并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2.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填写《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于4月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109室,电子稿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158529261@{域名已经过期}。
3.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后统一送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再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考核流程
1.每名考核对象填写《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附件3)一份,提供考核期内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学校经办人审核复印件、原始记录等材料后签名、加盖公章,并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优秀教育人才的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填写《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于4月9日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6109室,电子稿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158529261@{域名已经过期}。
3.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汇总后统一送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再汇总全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四、奖励
年度考核合格对象可享受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和教科研经费,标准按《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凡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予以奖励。
附件:
1.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
2.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3.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
4.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
5.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考核人员名单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