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快速通道
区学籍管理
校长信箱
市基础教育
设备报修
数字图书馆
装备管理
区装备管理
省教师管理
课表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崔桥小学教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崔桥小学教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07-07-13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在校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学校和各教职工签订2005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崔桥小学师生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

    l、责任书由学校负责人与教职工签署,其目的是明确责任,相互督促,共同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

    2、教职工负有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

    3、各教职工在岗期问(包括上课、集会、课余活动等)是学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学生的安全全权负责。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取消安全目标奖,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4、因教职工主观因素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必须负全责(包括法律、经济等责任)

5、教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我校全年无各类安全事故。

6、学校实施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当师生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人(或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同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确保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7、本责任书有效期至下轮责任书签订之日。

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

  

武进区崔桥小学  (签章)                责任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200537             2005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账号登录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崔桥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联系电话:0519-88501562  邮箱:269451394@QQ.com   邮编:213103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