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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桥小学关于教师加班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6-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ghm

崔桥小学关于教师加班的规定

 

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讨论,对我校教师加班作如下规定:

一、加班性质:

1、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需要利用晚间或节假日进行突击性工作的,可视为加班。

2、周六、周日教师带学生参加比赛或活动的,可视为加班。

3、教师集体活动、外出学习、会议、培训等不作加班处理。

二、加班审批手续:

有特殊情况需加班的,事先需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单”,

交校长室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紧急情况下可电话申报,事后补审批单。

三、加班补贴标准:

学校补贴加班人员40元一天。(下班后至晚上9点前加班作半天

处理,加班期间学校提供便餐。)加班补贴由部门负责人编制“加班补贴表”,与“加班审批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后由会计处发放。

 

 

 

武进区崔桥小学

200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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