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武进区崔桥小学教职工师德考评细则
姓名: ( 2014 年 12 月)
序号 |
项目 |
分 值 |
考评内容 |
扣分细则 |
自评 |
组评 |
校评 |
总评 |
1 |
爱国守法 |
10 分 |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1.参加反动或非法组织扣10分。 2.散布反动谣言或传播不良信息的扣10分。 3.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扣10分。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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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道德 |
10 分 |
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尽心尽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和政治素质。 |
5.工作拖沓敷衍不认真,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每次扣1—2分。 6.教学时间离岗、脱岗的,每次扣5分。 7.不参加政治学习、集体会议等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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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爱岗敬业 |
10 分 |
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状态良好,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
8.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绝接受课务、班务(包括临时代理班务、课务)的扣5分。 9.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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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爱学生 |
20 分 |
关爱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遇到学生伤害事故,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救治。 |
10.因管理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对学生的伤害救治不力或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的扣5-10分。 11.讽刺、挖苦、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10分。 12.歧视差生,放任不管的扣3—5分 13.不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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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为人师表 |
20 分 |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健康规范,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
14.上课时间接听电话、接待家长的扣1—3分。 15.着装怪异,对异性学生过分表示亲热与好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 16.不遵守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5分。不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168”爱生行动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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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团结协作 |
20 分 |
服从学校管理,学校任何涉及到个人的工作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完成。 |
17.搬弄是非,越级上访,损毁学校、同事名誉,闹无原则矛盾的扣10分。 18.学校重大活动(中心工作)不配合,消极应付,有抵触情绪的扣5分。 19.学校值日工作不到岗,不履行职责的扣1—3分。 20.无故不组织学生参加早操,大课间活动,体育课外活动,不支持班内学生参加校队训练的扣1—3分。 21.不对学生用餐进行组织与管理,学生用餐情况较差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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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廉洁从教 |
10 分 |
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
22.搞有偿补课或家教的扣10分。 23.向学生摊派费用,推销任何学习资 料或用品的扣10分。 24.收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礼品和馈赠造 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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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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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每个项目的分如果全部扣完,不倒扣分。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3、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