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倡导“厚德修身,大道树人”的武进教育品牌,不断深化教育行风建设,推进武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有所建树,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4.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6.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1、各位教师对照条件自我申报。申报表内所列内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于9月7日前交学校工会。
全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有所建树,受到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爱生事迹感人生动,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并且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方面有独到之处。
4.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无有偿家教行为,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6.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1、各位教师对照条件自我申报。申报表内所列内容必须完整如实填写,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于9月7日前交学校工会。
2、由学校工会组织全体老师民主评选出校师德模范5名,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崔桥小学师德模范申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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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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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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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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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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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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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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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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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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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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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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