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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师诵读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点击:   来源:   录入者:苏凤芬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谐的人文校园氛围,促进教师养成读书、诵读的良好习惯,提升教师审美情趣和文学艺术素养,现决定于10月12日在学术报告厅开展语文教师诵读比赛。

一、活动安排:

    1.比赛时间:十月十二日下午4:00

2.比赛地点:学术报告厅

3.参赛对象:一至六年级语文教师

4.诵读内容:各年级语文教材(篇目自定)

5.诵读形式:独诵+集体朗诵。

比赛分二场,个人+集体。参赛人员时间不超过5分钟;比赛时可自备道具、配乐、视频及PPT等,形式多样,有冲击力,总分由二次成绩合计。

个人比赛:各备课组推荐一人参加比赛。

备课组比赛:各备课组全体语文老师参加比赛,诵读形式不限。

6.评分及奖励:本次比赛满分为100分,成绩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其它成绩的平均分降序排列,确定一、二等奖。

7.评委组成:蔡小玉  费美娟  杨金雄  范国焕  梁晓英  顾潇婷  金立成

    二、评分标准:(100分)

1.仪态(20分):精神饱满,衣着得体,能够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表情、态度自然。

2.语言(30分):普通话发音规范,吐字清晰;表达准确(不重读,不错读,不添字,不减字),语速适合文章体裁需要,语调朴实自然。

3.感情(30分):朗读抑扬顿挫,轻重缓急适宜,正确把握朗读内容,感情基调处理得当,能再现文章情境,感情真挚,正确体现文章的思想感情。

4.效果(20分):诵读形式富有创意,整体效果好,有感染力。

崔桥小学语文教师朗读比赛评分表

   

姓名

语言

30

感情

30

体态

20

效果

20

总分

小计

总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崔桥小学课程中心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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